麻城POS机代理协议
一、协议双方
1.甲方:[甲方名称],以下简称“甲方”,系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2.乙方:[乙方名称],以下简称“乙方”,系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二、协议标的
本协议标的为甲方授权乙方在麻城地区代理销售及服务[POS机品牌]POS机及其相关产品。
三、代理期限
1.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[具体日期]止,为期[具体年限]年。
2.协议期满后,如双方无异议,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,继续履行本协议。
四、代理权限与义务
1.乙方在代理期限内,有权在本地区开展[POS机品牌]POS机的销售、推广及售后服务工作。
2.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,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培训资料,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。
3.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,配合甲方进行市场调研、客户拜访、产品推广等活动。
4.乙方应积极维护[POS机品牌]POS机的品牌形象,不得损害甲方及[POS机品牌]的合法权益。
5.乙方不得未经甲方许可,自行改变、拆卸、翻新或出售[POS机品牌]POS机及其配件。
五、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
1.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地区的销售业绩,给予乙方一定比例的代理费用,具体比例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。
2.代理费用支付方式如下:
(1)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上月销售业绩报表,甲方在收到报表后的[具体日期]内支付当月代理费用。
(2)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销售业绩报表进行审核,如发现虚假数据,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代理费用,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。
六、知识产权
1.本协议中涉及的[POS机品牌]商标、专利、技术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。
2.乙方在代理期间,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,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。
七、保密条款
1.双方对本协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,未经对方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。
2.本保密条款在协议期满后继续有效。
八、违约责任
1.如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,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,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。
2.如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支付代理费用,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。
九、争议解决
1.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应友好协商解决。
2.如协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十、其他
1.本协议未尽事宜,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。
2.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(盖章):____________________
乙方(盖章):____________________
签订日期:____________________
地址:____________________
联系电话:____________________
邮箱:___________________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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